关于举办歌声伴青春官林好声音官林
关于举办“歌声伴青春?官林好声音”
—官林镇青年职工歌手大赛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促进我镇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丰富全镇职工精神文化生活,用动人的歌声唱响我们的幸福家园。同时为了挖掘、发现、培养本地区歌唱人才,提升企业文化品位、文化内涵,更好的服务和促进官林群众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官林提供精神支撑,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拟定于10月份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官林镇“歌声伴青春?官林好声音”青年职工歌手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共官林镇委员会官林镇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官林镇文化站、官林镇团委、
官林镇总工会、官林镇妇联
三、活动时间:年10月
四、比赛地点:
选拔赛:各单位自行确定
复赛:官林社区广场
总决赛:官林市民广场
五、参赛对象:
凡是官林镇18—45周岁的社区居民、工作一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具有一年以上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均可参加。
六、报名须知
1、本次比赛为业余歌手大赛,正在从事声乐专业的职业歌手谢绝报名参加,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比赛资格。选手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证件,如: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明或居住证明等。
2、可通过所在企业工会或所在学校工会进行报名。
3、可通过村(社区)办公室进行报名。
4、可直接向官林镇文化站、官林镇团委、官林镇妇联进行报名。
官林镇总工会报名,张若彦
官林镇文化站报名,周颖
官林镇团委报名,周昕昊
官林镇妇联报名,曹丽妮
5、比赛报名表(见附表)
七、比赛细则和奖励办法
1、鼓励原创歌曲或者企业、村(社区)歌曲参赛,参赛选手自备伴奏音乐,以U盘或CD(纯伴奏)的形式预先交给各阶段比赛的工作人员。比赛过程中,坚决抵制“对口型”或假唱,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比赛资格。
2、参赛歌曲要求歌唱新生活,励志向上,颂扬新风尚,表达爱党爱国爱园区的美好情怀。演唱原则上以独唱为主,鼓励伴舞和其它形式的助演。
3、比赛不分组别,本次比赛仅限于歌曲演唱,戏曲、曲艺和其它类型的演唱形式谢绝参赛。
4、时间、阶段安排
10月1日至18日为组织、发动和报名阶段;
10月18日前由各单位根据报名人数在本单位预先进行海选比赛,选拔优秀选手晋级参加全镇的复赛;
10月20日由官林镇总工会、镇团委对所有参赛单位报名情况进行汇总,并根据各单位报名情况制定复赛方案、场次;
10月25日晚上开始统一举行复赛(如报名选手多,可复赛两场以上,则视情举行半决赛;如复赛只需要一场,则选出10名优胜选手直接进入决赛);
10月28日(周五)晚上举行半决赛,决出“十佳歌手”和“十优歌手”,并当场对“十优歌手”进行颁奖(奖品和获奖证书);
10月30日(周日)晚上举行“十佳歌手”总决赛,决出一等奖两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并当场进行颁奖(奖品和获奖证书)。“十佳歌手”将代表我镇参与11月3日在宜兴举办的企业青年歌手大赛。
5、进入总决赛的“十佳歌手”除了要完整演唱参赛歌曲外,还要增加三分钟的除了歌曲演唱之外的才艺展示。
6、为了比赛的公开公平公正,从预赛开始,组委会将邀请宜兴市和无锡市的专家老师担任评委,半决赛和总决赛都将按照现场打分和当场亮分的规则进行。
本次大赛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官林镇企业青年职工歌手大赛组委会
年10月8日
附件:“歌声伴青春?官林好声音”——官林镇企业青年职工歌手大赛报名表
附件:
“歌声伴青春?官林好声音”
--官林镇企业青年职工歌手大赛
报名表
____参赛单位
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赛曲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1.各企业填写后于10月18日前报送至镇政府办公室
2.此表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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