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宜兴市新一轮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

关于开展宜兴市新一轮社会医疗保险

定点医药机构申报的公告

一、申报时间

年6月2日至年6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申报地点

宜兴市宜城街道教育西路1号医保局3号楼室,联系。

三、申报对象

宜兴市范围内符合《宜兴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试行办法》(简称试行办法)中定点医药机构申报条件,并愿意承担医保服务的医药机构,均可参加申报。

四、申报材料

◎医疗机构在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宜兴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由市医保中心统一印制〕;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医疗机构等级评审标准的证明材料;

(四)医疗设备清单;

(五)工作人员名单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六)医技人员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申请前的年度(季度)业务收支情况及财务报表;

(八)申请前未受到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或行政处罚的承诺书;

(九)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

◎零售药店在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宜兴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由市医保中心统一印制〕;

(二)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执业证明材料;

(三)药品经营品种价格清单、上一自然年度财务运行、业务购销和收支情况报表;

(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

(五)药店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六)职工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册、培训合格证、半年内有效的体检健康证明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七)申请前未受到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或行政处罚的承诺书;

(八)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申报流程

本次定点医药机构申报工作拟通过发布公告、受理申请、材料审核、部门联查、考察评估、择优选择、谈判共识、协议签署等程序组织开展。

六、申报要求

有意愿申报提供医保服务的医药机构可自行按要求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申报材料。相关资料应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提交材料时需提供相关原件核查。

友情提醒:相关申请条件和申请书可在宜兴市医疗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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