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宜兴市和桥实验小学招生公告

招生公告

根据宜兴市教育局、和桥镇人民政府招生文件精神,现发布我校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

一、招生对象

我校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出生)。

二、招生办法

第一批次招生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施教区学生,可直接报名入学。

1.学生家庭(或学生与父母一方)拥有施教区正式户籍和房产,户籍与房屋产权证相一致。

2.学生家庭(或学生与父母一方)拥有施教区正式户籍(不含挂靠户)的。

3.学生父母(或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的(含非宜兴市户籍学生)。若房产是学生父母与直系上一辈共有的,原则上学生父母房产所占份额不低于30%。

4.学生随父母(或父母一方)在直系上一辈处落户,直系上一辈在施教区拥有正式户籍和房产。

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有办学资格幼儿园的幼儿素质报告单。如房产证暂未办理到位,可提供有效的购房合同和房屋已交付的正式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

5.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父母在施教区稳定租住两年以上;

(2)父母与施教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符合户籍地计划生育政策;

(4)父母按规定在本镇持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年6月30日前参加社会保险)。

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取得居住证两年及以上且居住地在施教区内),房屋租赁证明;(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镇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的清单;(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出具的合法生育证明或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6)有办学资格幼儿园的幼儿素质报告单。

另外,符合下列四种情况之一的,也可按正常入学办理:一是父母离异或学生为孤儿,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二是学生父母双方均为非施教区户口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境)、长期支援边疆建设者,学生为施教区单立户口,或投靠亲属在施教区落户;三是在镇区集体户口子女入学,根据其实际常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在常住地施教区学校入学;四是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凭市委组织部颁发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按就近入学原则,由镇文教办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第二批次招生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登记,经公开方式确认录取后入学。

1.学生家庭在施教区无户口和房产,但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工作,且在施教区内居住的本市学生。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家庭户口本、房产证(含学生家庭,租房户房产证及房屋租赁合同)、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父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六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有办学资格幼儿园的幼儿素质报告单、年1月1日起,需提供六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

2.施教区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取得居住证半年以上,按规定在本镇缴纳社会保险,与施教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取得居住证半年以上且居住地在施教区内),房屋租赁证明;(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镇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出具的合法生育证明或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6)有办学资格幼儿园的幼儿素质报告单。

3.镇区跨施教区就读的学生(仅限镇区内与学校施教区相邻社区居委内的学生)。

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家庭户口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有办学资格幼儿园的幼儿素质报告单。

三、相关说明

1.学校在第一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额,再进行第二批次择校生的登记与招生。

2.学校在第一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额,且第二批次登记人数超出空余学额数,则采用公开的方式录取第二批次学生。如第一批次施教区内学额已满,第二批次中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则先在学校登记,再由镇文教办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3、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请监护人务必随带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将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学校第二批次招生或由镇文教办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4、学校在第二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额,则由学校在镇文教办统筹协调的基础上自主调剂招生。

5、年1月1日起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但暂未交付的期房不作为施教区房产依据进行新生登记。新生入学条件(指获得正式户籍或房产证明)应为当年7月17日前办理到位的。

四、招生时间安排

1、7月18-19日:第一批次施教区内学生登记并资格验审,并公布第一批次审核结果。

2、7月20-21日:第二批次登记并资格验审。

3、7月23日:出台并公布第二批次招生方案。

4、7月24日:第二批次招生。

具体安排:

五、特别提醒

1、根据疫情防控错时错峰原则,请家长严格按照批次在相应时间段来校,并做好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护工作。

2、取号领表时,只需一名家长到场,随取随走,一生一表,回家认真填写。

3、报名或登记时,按号带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在相应时间段进校,一位孩子只能一名家长陪同进入校园。

附:和桥实验小学施教区

生建社区、劳动社区(东至:锡溧漕河,南至:环北路,西至:苗桥路,北至:殷村港)、新城社区、北庄村、同里村、湖滨村、大生村(原前谢村)、永兴村(原和桥村的沈家组、小湾组、李家组、新建组)。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转载请注明:http://www.yixingshizx.com/yxxw/9220.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