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实验小学原党总支书记原校长马晓洪
日前,经宜兴市委批准,宜兴市纪委监委对宜兴市实验小学原党总支书记、原校长马晓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晓洪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礼金礼卡;违反生活纪律,作风腐化;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从学校食堂账户套取公款用于账外支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马晓洪身为中共党员,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十八大、十九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以权谋私,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马晓洪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马晓洪简历
马晓洪,男,汉族,年8月生,江苏宜兴人,本科学历,年7月参加工作,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宜兴市范道中心小学教师、教导处副主任、副校长、校长,宜兴市官林中心小学副校长、校长,宜兴市实验小学副校长等职。年11月任宜兴市实验小学校长;年8月任宜兴市电化教育馆馆长兼党支部副书记;年8月任宜兴市城南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年8月任宜兴市城南实验小学协理员;年9月被免去宜兴市城南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职务。
(宜兴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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