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发改委价格认定中心与市法院执行局建立

为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合作,化解涉案不动产处置价格争议,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依据省人民法院、省发改委、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委价格认定中心与市法院执行局建立价格争议不动产定向询价机制。

首先,市法院执行局通过“宜兴市价格认定中心网络协同平台”将价格争议不动产产权属证明等相关电子文件资料直接传输至我中心平台。然后,价格认定小组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遵守价格认定程序和原则,认真分析研究现有资料,深入开展市场调查,对认定标的在基准日的市场价格进行客观公正地分析测算,将价格认定结论以《司法协助回函》电子文件形式通过“网络协同平台”传送至市法院执行局。最后,市法院执行局负责将书面回函送达双方当事人进行价格确认。

另外,价格认定中心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重大疑难事项共同会商等形式,研究解决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完善,通过创新制度、健全机制,为长效管理提供保障。年1月至10月,中心共受理案件件,其中已办结件,累计金额达6.17亿元,为化解涉案不动产处置价格争议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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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宜兴市价格认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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