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宜城街道优质商产拍卖啦
拍卖标的:宜兴市宜城街道人民南路号室,规划用途为商业,位于10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第一层,总建筑面积为.8平方米,层高约4.4米,拍卖对象两面临街,西临人民南路,南靠谢桥路,南、西朝向。出租给两家公司,分别作为银行及美容院经营,建筑物外部维护保养使用情况正常。号室装修情况:水、电设施齐全,维护良好。一.银行装修:大门为旋转玻璃门,内门为成品防盗门,营业大厅地面采用地砖,墙面为墙砖,顶面为夹板吊顶,配置有防弹玻璃服务台等。贵宾室为地面采用地毯,墙面为乳胶漆,顶面为夹板吊顶。楼梯为地面采用地砖,墙面为乳胶漆,顶面为乳胶漆。二.美容院装修:大门为弹簧玻璃门,大厅地面采用地砖,墙面为墙砖,顶面为夹板造型,配置有大型金鱼池、服务台等。茶室地面采用地砖,墙面为墙砖,顶面为夹板造型,配置有饮料吧台等。三间办公室(车库)地面采用地砖,墙面为乳胶漆,顶面为夹板吊顶。所有卫生间地面采用地砖,墙面为墙砖,顶面为夹板吊顶。八个包间地面采用地毯,墙面为墙纸,顶面为夹板造型。厨房地面采用地砖,墙面为墙砖,顶面为夹板吊顶。楼梯地面采用木地板,墙面为墙纸,顶面为夹板吊顶。休息室地面采用木地板,墙面为墙纸,顶面为夹板吊顶。
评估价:.59万元,起拍价:.59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40万元。
标的名称
宜兴市宜城街道人民南路号室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宜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
房屋所有权证
土地使用权证
宜国用()第
标的所有人
王韬所有
标的现状
房屋用途
商业
土地性质
国有出让土地
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
租赁情况
上述房产分别租赁给民生银行无锡支行及刘开泉,其中王韬与刘开泉就上述房屋中的部分房产(即朝南的美容院)面积约平方的租赁期限为年6月1日起至年5月30日止,租金一年一付,其中第一年租金为43万元,从第二年开始每年较上年递增3%。每年房租在当年的5月15日前支付,上述房产的剩余部分及号第二层民生银行无锡分行与王韬有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年12月1日起至年11月30日止,租金一年一付,其中第一年租金为元,从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比较上年递增5%。每年房租在当年的1月20日之前支付。按房屋现状交付。
过户情况
钥匙
配套情况
宜兴市宜城街道人民南路号室,规划用途为商业,位于10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第一层,总建筑面积为.8平方米,层高约4.4米,拍卖对象两面临街,西临人民南路,南靠谢桥路,南、西朝向。出租给两家公司,分别作为银行及美容院经营,建筑物外部维护保养使用情况正常。号室装修情况:水、电设施齐全,维护良好。一.银行装修:大门为旋转玻璃门,内门为成品防盗门,营业大厅地面采用地砖,墙面为墙砖,顶面为夹板吊顶,配置有防弹玻璃服务台等。贵宾室为地面采用地毯,墙面为乳胶漆,顶面为夹板吊顶。楼梯为地面采用地砖,墙面为乳胶漆,顶面为乳胶漆。二.美容院装修:大门为弹簧玻璃门,大厅地面采用地砖,墙面为墙砖,顶面为夹板造型,配置有大型金鱼池、服务台等。茶室地面采用地砖,墙面为墙砖,顶面为夹板造型,配置有饮料吧台等。三间办公室(车库)地面采用地砖,墙面为乳胶漆,顶面为夹板吊顶。所有卫生间地面采用地砖,墙面为墙砖,顶面为夹板吊顶。八个包间地面采用地毯,墙面为墙纸,顶面为夹板造型。厨房地面采用地砖,墙面为墙砖,顶面为夹板吊顶。楼梯地面采用木地板,墙面为墙纸,顶面为夹板吊顶。休息室地面采用木地板,墙面为墙纸,顶面为夹板吊顶。
权利限制情况
1、被宜兴市人民法院查封
2、人民南路号室抵押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及徐勇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
建筑总面积
.8平方米
使用权面积
.6平方米
公摊总面积
发证日期
年12月8日
装修情况
其他介绍
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税费按现行主管部门规定由买受人承担;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欠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估值
标的评估总价
.59万元
房产评估总价
房产外评估总价
费用总价
税费情况
1、买方税费
契税:
印花税:
交易费:
测绘费: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
2、卖方税费
印花税:
交易费:
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其他费用情况
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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